年底别忘了费用的预提,分享2个小案例!
提醒

好多会计经常出现一个误区,就是认为今年发生的费用若是年底之前来不了发票,就没法入账列支费用并税前扣除了。

其实这是个误区,会计人员要学会如实展现企业真实发生的费用。


案例一

11月-12月份企业职工的工资200万元没钱发放,但是需要先计提:

借:管理费用-工资          20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00万元

只要是次年汇缴之前发放200万元工资仍然允许扣除在工资发生的年度。

发放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80万元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0万元

参考: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注意:

若是2021年11-12月份的工资没有计提,当明年发放的时候,只能扣除在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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