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
无独有偶,我们发现,不少公司同样要求餐饮费无菜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餐饮费报销需要附菜单吗?税法上是如何规定的?餐饮费该如何入账?进项税可以抵扣吗?能否全额税前扣除?个人报销餐费要不要交个税?今天我们一次性给大家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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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业务招待费报销不需要附带菜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曾规定餐费报销时需要附列菜单,若是招待用的餐票报销需要附列招待对象的单位,被招待人的级别,姓名。但该文件已经被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废止了。现行税法法律法规不再有相关要求,所以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
而陕西省税务局对此也有过相应的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税务目前并无强制要求公司报销餐饮票时必须要附上对应菜单菜谱明细清单。企业的报销要求具体请参考企业的相关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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