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三注意:
①注意时间。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不能倒签劳动合同。
②注意形式。除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才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③注意内容。劳动合同的十大必备条款一定要记住,公司信息、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务必小心,遇到有歧义的描述或合同条例,要仔细询问,必要时要求更改合同,千万不可因用人单位催促等原因草率签订。如果确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注意留存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记录、“工作证”、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凭证必要时可用以证明劳动关系。
试用期一定要牢记:试用期长短有上限,工资多少有下限。试用期长短的上限是6个月。
要记住三个数字“126”: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记住一个“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即使用人单位没有和试用期的劳动者签订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要对霸王条款说“不”。劳动合同中如有“员工伤亡自负,公司不作补偿”“试用期无工资”“公司有权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调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员工不得拒绝或请假”等条款,这些条款即使签订了也无效。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无效和部分无效,记住三种情形:
第一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种,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第三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