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UTION!
01 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因此,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二哥注:一般情况下,发生退货,开票有误、服务中止等情况下,客户都能把发票退回来,但是也不排除别人已经入账了,后期才有发生折让等情况,这个时候也不用强行退回,写个说明就行。
02 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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