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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 40万虚开普票
补税+罚款超900万!
近日,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深税三稽罚告〔2021〕173号)中显示,深圳某公司因40万虚开的普票,要求补税+罚款超900万!
案件经过:
1、深圳某公司取得4张虚开的普票,计税合计40万元。
该公司取得的上述4份发票均为虚开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由于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税务局无法准确核算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对该公司按8%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2018年度申报营业收入290769164.57元,应纳企业所得税5815383.29元,已纳52748.94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762634.35元。
3、处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公司上述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
对该公司所偷税款处百分之六十罚款,罚款金额3457580.61元。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深圳某公司本来只是涉及40万虚开发票的问题,却带来了补税+罚款超900万元!如果积极配合税务局调查并按税务局要求提供资料,也许就不会发生上述惨案了~~
那现实中,税务局是如何查企业的?面对税务局稽查,企业又该如何应对?
为什么税局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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