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首违不罚”清单发布 体现税务柔性执法温度

具体内容:


  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列举了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共计10项,兼顾了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对发生清单所列事项,且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适用“首违不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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