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离职不做这4件事,小心找不到工作!!
要问跳槽率最高的行业,会计无疑荣登榜首。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情形:

一、很多企业财税处理不规范,有很多问题,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处理的话,涉及到很多的税款。而老板却不愿意去缴纳这些税款,会计就会很纠结。如果按照老板想法处理的话,那么会计自己会有风险,严重的话可能要入刑。如果按照税法要求处理的话,不用等自己提出离职,老板直接就会下逐客令;

二、原单位待遇偏低。很多单位不重视财务,给的工资真的是少得可怜,职场小白去里面锻炼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几年经验的话,留不住人是铁定的,因为每个单位都需要会计,东家不行打西家,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碰到个好单位就跑呗。

了解了跳槽率高的原因,接下来咱们就来谈谈会计的离职交接问题。首先咱们先说下必须具备的法律意识。

1、《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也就是说你想跑必须要给你的原单位找好下家,否则别想跑。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那么他就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也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交接而推卸责任;

如果所发现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问题不在原移交人员的经办期间发生,而是在其后,则不应有原移交人员承担责任,而应有接管人员承担责任。

从两点来看会计责任是终身制的,但是接账会计我相信也不会乐意接一个烂摊子,都喜欢接一个清清白白的干干净净的账。交接账的时候都交啥呢?

像财务软件、财务数据、电子表格以及相关密码、平常工作联系人、纳税申报资料、财务报表、办公用品等。这个对于大家不陌生,但是很多人往往只想到走个程序,忽略了风险问题,接下来咱们从四个方面来谈谈交接过程中必备的风险意识。
 
一、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对问题

很多会计离职交接往往只会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对上了,ok没风险。对不上,那就有问题了。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这样的想法不完全正确。为什么这样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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