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这不是代开,是虚开,判十年!
洁康公司让深×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29份,税款共3189071.99元;其中202份已实际抵扣,税款共3172098.14元。洁康公司、杜某某均应当对虚开的税额和实际抵扣的税额承担刑事责任。一、被告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洁康实业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被告人杜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今天起,自然人代开发票
注意以下3大风险
好多企业本来是支付了自然人劳务费,却让自然人代开装修费的品名,违背了业务的真实面目。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自然人代开发票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不得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否则属于无效凭证。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第(三)项规定,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