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收入准则科目区分问题
新收入准则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在实际操作中怎样划分?
“应收账款”可以是无条件的收取合同对价,但是“合同资产”是有条件的收款,即: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应收账款”只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除了信用风险外,还要承担其他的风险,比如履约风险等。所以,从收回的可能性来说,“合同资产”要弱于“应收账款”。比如企业对外销售一台电梯,10天后付款,这个时候咱们确认应收账款就可以,因为只涉及时间因素;如果企业对外销售电梯的同时还提供安装服务,且要安装完成正常运行,即不出现质量问题,这个时候咱们要确认合同资产,因为除了时间因素外,还需要考虑电梯安装后是否能够正常运行,这就是时间流逝之外的因素。所以,新收入准则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在实际操作中怎样划分取决于是否存在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