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企业支出时最好别现金支付!
税务提醒:正常交易情况下,从税务的角度可以现金支付,但是从企业内控的角度,还有税务“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防止风险角度,不建议现金支付。

通俗的说,真实业务万一发票有问题,用现金支付,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异常凭证——进项税额抵扣
厦门税务《纳税人接收异常凭证核实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业务的详细说明 
2.合同、协议复印件
3.运输、保险、仓储、装卸相关资料
4.能耗证明材料
5.委托加工证明材料
6.银行支付证明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1)按照上面的要求应该是提供“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凭证”
 (2)纳税人《纳税人接收异常凭证核实申请表》,税务机关按照程序未发现异常情形,允许纳税人按照规定继续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税款

二、异常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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