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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进项税抵扣问题
问题描述
我们是酒店行业,今年疫情,对于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现在发票认证不受360天的开票时间限制了,那么疫情结束后再认证发票,是以疫情期间的开票时间要求做进项税转出,还是以认证时间为准呢?
专家回复
依据您的描述,在免税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虽然认证不受时间限制,但是因为用于免征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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