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可在重庆市内有一套生活用房。他有个已成年的儿子叫李小可,并且是他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李大可死亡后,李小可就依法取得了其房产。那么在李小可继承该房产之后,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按照现行规定:个人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取得房产,免征增值税,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等。
所以,李小可继承该房产不需缴纳税费。
但是,如果李小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取得该房产后再次转让,涉及相关税费与“买卖”基本一致,其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为:(转让该房屋的收入-原所有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继承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