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

  

  发展小店经济对于促进就业、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服务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9年底,全国注册小店8000多万户,带动就业约2亿人,规模数量大,吸纳就业多,行业分布广泛,服务和业态多元,集聚发展增添了市场活力,繁荣了商业文化,但小店经济发展也面临生存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等决策部署,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驱动经济多元化创新发展,今年起拟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促进小店经济健康繁荣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消费者选择,以加快小店便民化、特色化、数字化发展为主线,以升级小店集聚区、赋能创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主攻方向,以稳定就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升经济活力为目标,推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别的小店经济发展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服务消费为导向,以业态创新为动力,以市场化运作推动转型升级、激发小店经济活力,畅通城市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小店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放宽准入,取消限制,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促消费,完善扶持政策。

  

  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推进行动明确的框架、方向、任务,既做到全国一盘棋,又做到分类实施、典型引路、试点先行,边试点边推广,一店影响一片、一区带动一城。

  

  (三)发展目标

  

  至2025年,培育小店经济试点城市(区)100个,赋能服务企业100家,形成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1000个,达到“百城千区亿店”目标,小店主体更为壮大,民众就业更有保障,经济弹性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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