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费的会计处理
其实这是种特许经营权,该计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无形资产可以按规定摊销并在税前列支。但目前我国企业的加盟费情况比较复杂,是否能按无形资产核算要看贵单位代理协议的约定情况。一般来说,代理的加盟费分几种情况: 属于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取得成本,按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办理,可以在合同期内摊销,没有约定代理期限的摊销期不少于10年; 属于保证金性质,按长期应收款核算,不能作费用摊销。 返还金额按加盟时间长短确定,符合一定条件时的全额返还。这样具有保证金和或有支出性质。应该在支付时暂挂往来,确定不能收回的部分作费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