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需就2019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对照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并多退少补税款。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时间将于本月底结束,请您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查看有关信息并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