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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务必完成个税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这次彻底说清楚了!
一、适用范围:居民个人
说明: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若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等原因而暂时离开中国,待这些原因消除后仍需回中国,仍为居民个人。
年初预计居住不足183天按非居民个人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但后来情形发生变化居住时间延长满足了居民个人条件,同样也是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纳税年度: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
说明: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比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19 年的12 月31 日,那么它就属于2019 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 年的 1月 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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