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四大税务风险点,一些企业折戟上市路!

风险点4

纳税问题披露不充分


  不少拟科创板上市企业在递交申请前,会通过整体改制、部分改制等方式对原企业进行改制,改制过程涉及的纳税情况如果披露不充分,很容易给企业带来风险。

  

案例

  曾经挂牌新三板的T科技公司递交了科创板上市申请。近期,T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其说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甚至要求其披露新三板挂牌前后,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股东纳税情况。


◆问题及建议◆

  

  企业进行整体变更的纳税问题,及各期分红的纳税问题,是监管层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如果企业在申报中,对于整体变更及分红的纳税问题披露不充分,或者存在重大瞒报,将会构成重大的实质性障碍。

  

  需要提醒的是,在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清理股权代持问题时,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十分关键。股权转让方应确保股权转让价的公允性和真实性,还要关注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因此,建议有上市计划的企业,尽可能不要进行股权代持的安排。如果出于股权激励等原因,必须进行股权代持安排,事先务必与当事人各方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并在递交申报材料之前,解决股权代持的问题。

  

  实务中,拟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财务投资者多为合伙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合伙企业施行“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征税。据此,企业要区分合伙人的具体类别,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还需关注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尤其是以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的情形,需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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