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税收优惠咋享受?超“硬核”问答来了!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税务总局配套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对政策执行口径、管理事项和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实际执行中,纳税人应如何理解和准确适用相关优惠政策呢?以下15个问题解答您的疑问。

  

  1.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中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初创科技型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2.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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