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开发票呢?
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以及作废代开发票的行为。
嗯,定义了解了,那其他个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呢?
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税总函〔2016〕145号,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不能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你再想想,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吗?
按照规定是可以代开普通发票,一般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除外。
我们再来看看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其他个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以下情形: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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