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公司账面上列支的“差旅费”不是“差旅费”!别大意!

差旅费税前扣除历来是一个充满税收风险和争议的话题,由于差旅费用的有关凭证通常是旅客运输服务的票据、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发票等,导致企业正当的差旅活动与个人消费难以区分。

如果差旅费用单次报销额度过大也容易引起税务机关质疑,引起税务稽查,从税务机关近几年查处的各种案例情况看,很多企业在差旅费上涉税问题上做错了!

我们都知道,出差除了差旅费还有个什么出差补贴作为辛苦费,说到这里有粉丝朋友就不明了,既然都有了差旅费了为什么还来个出差补贴呢,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呀?那公司账面上列支的“差旅费”是不是“差旅费”呢?

出差补贴≠差旅费用

出差补贴,不同于差旅费用。差旅费用是业务人员出差途中真实发生的费用,是必须取得合规票据,报销时公司进行审核处理的,而出差补贴是对出差人员付出辛苦的一种补贴,这种辛苦的付出可以是无形的,也可以是业务人员为了提高出差的舒服度,突破公司差旅费用规定的额度,提高交通、住宿档次的有形的东西,而公司为了鼓励员工,进行的一定标准的补助。这就是出差补贴。

差旅费涉税案例

你公司账面上列支的“差旅费”不是“差旅费”!

误区:

好多会计片面的认为:只要是车票、住宿费发票、油票、通行费等,财务上一律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其实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这样做账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

稽查案例:

前几天遇到的一个稽查案例就是类似的问题,某培训学校仅仅有3名授课老师,2017年度营业收入200万元,但是成本中光“差旅费”一项就高达127万元,占收入的65%左右,而且车票的名字均不是学校职工,最后税务局依法要求对这些无关支出进行纳税调增,补缴了漏缴的企业所得税。

提醒:

①为客户报销的车费不是差旅费,属于公司的业务招待费;

②为他人报销的与公司经营无关的差旅费,不得税前扣除。

什么是差旅费核算的内容:

用于核算本单位员工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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