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协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在京成立

8月17日,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委员会成立后,将为广告代言行业提供系统完善的服务和引导,组织挖掘行业优势资源,倡导行业自律守法,促进广告代言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广告代言人委员会由著名演员、著名运动员、社会公众人物等自愿组成,职责包括组建广告代言人行业共同体、表达广告代言人行业诉求、防范广告代言人法律风险、加强广告代言人行业自律、共享广告产业链客户资源、开发广告代言人的潜在商业价值、构建广告代言人评价指标体系、承办中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委员会成立大会宣布了广告代言人行为准则,其中强调广告代言人要自觉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慎重对待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举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同时严格履行《广告法》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中广协负责人表示,广告代言人作为广告活动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告创意、品牌塑造、营销效果、知名度提升等商业行为上发挥着突出作用。作为广告活动和产业发展的组成部分,广告代言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始终是社会关注的话题。广告代言人应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自身言行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树立正面积极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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