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年累计销售收入同企业所得税年报营业收入不一致,正常吗?

增值税年累计销售收入同企业所得税年报营业收入不一致,正常吗?


  每年的汇算清缴中,企业会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全面的总结申报,企业所得税有一个收入指标,申报增值税也有一个全年收入指标。那么这两个收入数据有没有逻辑关系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A企业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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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是主营空调生产销售的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收到税务局风险提示通知“2020年增值税累计销售收入与企业所得税年报营业收入差异较大”,经核查比对,最终企业发现差异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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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

这些差异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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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机构转移视同销售 
 A企业在市内有一家分支机构A1,其全年向A1转移货物500万元,A1在2020年度暂未对外销售这批货物。根据规定,纳税人将货物在实行统一核算的跨县(市)内部机构间移送用于销售(接受移送货物机构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向购货方收取货款),此种行为增值税需要计算销项税,但在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上,均属于企业内部转移资产行为,既不计入营业收入,也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故2020年A企业此项业务申报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而企业所得税申报营业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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