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锦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哪些项目可以抵扣? 合川代理记账
1、水费(11%,自产的可3%)
政策依据: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财税〔2009〕9号
2、电费(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3、购入办公用品(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4、修理费(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饮用桶装水(17%)(远见财税李志远认为,此项属于个人消费,税务机关也可能会认为属于个人消费,不应该抵扣,但个别税局提供资料表示允许)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6、宣传用品(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7、低值易耗品(17%)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8、差旅中的住宿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9、广告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0、咨询费(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1、租赁费(有形动产)(17%)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2、租赁费(不动产)
(1)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11%
(2)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前取得:5%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6号
13、培训费(6%,可选择简易3%)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4、会议费(不含住宿费、餐费、外购会议用品)(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15、高速公路通行费(同12点,实际可减按3%)
政策依据:财税〔2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