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到底需要缴纳社保和个税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公司招用“临时工”,支付的报酬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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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和企业业务需求,很多企业在后疫情的形势下,更多会考虑聘请灵活用工的模式,以减少人力成本的开支,另一方面也能减轻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税负。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临时工税务处理就得合理谨慎,如何入账?如何进行合规的税务处理?以及会涉及哪些风险?还是让不少企业感到困惑。别烦躁,头条君今天来一一解答!

 01
单位请了一批临时工
结算工资时,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1.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2.劳务报酬 

定义: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

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劳务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

在于,工资、薪金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4.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税务总局明确回复了

税务总局答: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02
   到底按工资薪金/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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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03
临时工也需要缴纳个税/社保?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情况一

单位与临时工属于聘用雇佣劳动关系
1.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按照工资薪金进行处理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举例说明】单位清洁阿姨,保安大叔,每个月2800块钱,按时上下班,固定领取收入。签订了劳动合同实际上就属于雇佣关系就得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

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情况二




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2. 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 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按照劳务报酬进行处理

【举例说明】老王因公司扩建支出38000元临时找来的各类装修人员,装修办公室。支付工资时财务要求对方开具发票然后完成支付!

此时,这类员工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同理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情况

财务账务处理时,需注意事项:

1.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应该和工资薪酬分开核算。

2.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

3.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一况一

情况三

被劳务派遣员工

被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关键要看当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费,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员工工资,并且缴纳社保的。

那么该情形下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的员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也不需要承担社保,并且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可以一旁协助。

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项。

情况四


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你兼职到一家企业干会计,也算他们的临时工,不给你买社保,每个月给你1500元,固定拿工资。

04
       为临时工合法缴纳社保=降低税收风险!

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切记要依法处理企业用工制度;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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