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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加油卡、购物卡、ETC充值卡的税会处理!
一些企业经常会购买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有时候也会赠送给客户,那么你知道关于购物卡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吗?加油卡的相关账务处理相信每个会计人员都遇到过,你做错过吗?不要急,今天再来带大家复习一下这些账务处理~
01
加油卡
售油单位销售的加油卡属于单用途预付卡。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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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取得
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售方开具预付卡充值发票,增值税方面,购买方无法抵扣进项税,企业所得税上,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这里的相关凭证主要是指的购物卡使用记录,可以网上查询。
2.实际消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方面,实际发生后开具发票就是有效的扣除凭证。
参考文件:《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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