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某市税局在发票协查中查到受票方从某公司取得400万元咨询费普通发票数张,并已经入账。其账目显示为:咨询费400万元。
税务局随后约谈该企业:“400万的咨询费,到底咨询的是什么?”
该企业负责人既没办法提供有效的合同,也无法陈述咨询服务费发生的合理性。
后经查,该公司采用假发票入账、伪造银行转账流水等方式,虚构与其他企业的咨询服务业务,虚列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
针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倍罚款共计200余万元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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